今年4月15日是第二个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,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央宣传部、中央国安办统一部署,按照《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”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陕国安发〔2017〕9号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反间谍、防范抵御敌对势力渗透腐蚀能力和水平,现就全院开展“4·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。
1.组织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活动,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,加大对《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,大力宣传政治安全、国土安全、军事安全、文化安全、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,以及国家安全制度,国家安全保障,公民、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规章,使师生员工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,提升国家安全意识,自觉维护国家安全。
2.加大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,4月15日前后,宣传统战部要利用校园网站、广播、“两微一端”(官方微信、微博、新闻客户端)等多种渠道,集中进行宣传,播放、刊发相关视频和文章,为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。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,加强国家安全教育,积极营造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。
3.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,通过张挂横幅、主题展板、宣传栏、举办专题讲座、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,大力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。
4.积极组织学生举办主题班会、演讲等活动,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答卷等形式,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。开展《网络安全法》、国家安全教育等讲座,增强高校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。
6.及时通知师生收听收看“4·15”当天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节目播出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相关报道或专题节目。
1.高度重视。各处室、系部要将国家安全日的宣传活动作为“七五”普法的重要工作来抓,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,普遍提高国家安全的履职尽责能力。
2.抓好落实。各部门要结合全年“法律六进”活动,引导每个师生将国家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,常抓不懈,警钟长鸣,形成国家安全工作长效机制。
3.及时上报。各处室、系部要在活动结束后将相关信息、图片于4月18前报学院法治办(保卫处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