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商直工字[2017]9号文件精神,现将《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程》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本《规程》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
各总支、支部要严格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和《规程》的五个部分二十七个步骤,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严肃纪律,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,其余程序要严格按照《规程》有关规定执行;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责任,多形式、多渠道做好《规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实施;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要精通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,熟悉党员发展流程。
《规程》请各总支、支部自行在学院网站党政办公室网页管理制度栏目上下载。学习宣传情况请于3月24号报学院党委办公室。